近日,山東淄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印發《關于落實建筑工程揮發性有機物(VOCs)減排措施的通知》。
嚴格建材選用源頭管控
(一)2020年8月1日前,房屋建筑工程項目選用涂料及膩子的揮發性有機物(VOCs)含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 50325-2010、《室內裝飾裝修材料內墻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GB 18582、《建筑用外墻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GB 24408等有關強制性標準要求;自2020年8月1日,房屋建筑工程項目選用涂料及膩子的揮發性有機物(VOCs)含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標準》GB 50325-2020、《建筑用墻面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GB 18582、《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GB 18581、《室內地坪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GB 38468等有關強制性標準要求。
(二)2020年8月1日前,房屋建筑工程項目選用膠粘劑的揮發性有機物(VOCs)含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 50325-2010的要求,自2020年8月1日,房屋建筑工程項目選用膠粘劑的揮發性有機物(VOCs)含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膠粘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限量》GB/T 33372-2016(2020年12月1日起執行《膠粘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建筑膠粘劑有害物質限量》GB 30982等有關標準要求涂料在線coatingol.com。
(三)房屋建筑工程項目選用《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標準》GB 50325-2020規定的其他材料(以下稱其他材料)的揮發性有機物(VOCs)含量自2020年8月1日后應符合國家標準《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標準》GB 50325-2020等有關強制性標準要求。
強化施工現場管控措施
(一)施工現場應建立揮發性有機物(VOCs)防控制度,采取有效施工保證措施,按有關現行標準要求開展施工作業,要進一步規范施工現場材料管理,室內裝飾裝修工程項目中嚴禁使用苯、工業苯、石油苯、重質苯、及混苯等含苯稀釋劑和溶劑,嚴禁使用有機溶劑清洗施工用具;涂料、膠粘劑、水性處理劑、稀釋劑和溶劑等必須密閉保存,使用后的余料應及時封閉存放,廢料及時清除,用畢的廢棄容器及時回收處理,不得露天堆放。
(二)全市建筑外墻涂裝、市政道路等政府投資的建設工程項目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并將有關要求納入招投標內容及相應評標因素和標準。鼓勵工程項目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推廣應用水性、低VOCs含量的涂料和膠粘劑;優先選用裝配式建筑構件和定型化、工具式施工安全防護設施;減少施工現場噴涂、刷漆工作環節,降低施工現場揮發性有機物(VOCs)的排放。
嚴格落實各方主體責任
(一)勘察設計單位在編制建筑工程設計文件時,應按有關現行標準的要求,清晰標明揮發性有機物(VOCs)含量限值要求。
(二)施工圖審查機構應按照有關現行標準要求對設計圖紙或文件嚴格審查、把關。
(三)建設單位應在采購、質量巡查和現場實施環節嚴格把控,對不符合有關現行標準和設計要求的涂料、膠粘劑及其他材料應立即要求退場。
(四)施工單位應按有關現行標準及設計的要求對涂料、膠粘劑及其他材料進行現場復檢,做好臺賬記錄,合格后方可使用,要強化后續的自查,發現不符合有關現行標準和設計要求的涂料、膠粘劑及其他材料應嚴禁使用,立即退場,嚴格落實現場管控措施和調控作業要求。
(五)監理單位應強化對涂料、膠粘劑及其他材料進場驗收、施工過程檢查,發現采用不符合有關現行標準和設計要求的涂料、膠粘劑及其他材料應立即要求退場,對不落實管控措施和調控作業要求的要及時停止相關施工作業。
(六)檢測單位應嚴格按有關現行標準要求開展建筑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含量的檢測工作,檢測數據要真實、準確、可靠,嚴禁弄虛作假。對出現的不合格檢測結果應當按規定及時通知相關單位并報告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和監管機構。
加強監督檢查力度
各級住建部門和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應加強對建筑工程項目揮發性有機物建材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將揮發性有機物(VOCs)減排措施落實情況納入對在建工程項目的監督抽查內容,重點抽查各方責任主體是否落實管控措施和調控作業要求,對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將依法依規進行行政處罰,停工整頓、信用懲戒等措施并及時通報曝光,形成震懾。